全国服务热线: 18196506350
企业新闻

芜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
发布时间:2024-09-21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芜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

申请所需材料

一、申请条件

根据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(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4号)第六条,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、布局和结构,并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。(备注: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,以及这些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)

2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。

3、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被吊销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。

二、申请材料

1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

2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

3、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原件

4、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三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材料;

5、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

6、承诺书

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  • 地址:
  • 电话:18196506350
  • 手机:18196506350
  • 联系人:邱会计
推荐产品
信息搜索